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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为了总结2009年度我院教职工开展教学研究的情况,促进我院教学改革,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院教字[2005]12号)规定,需对2009年度教学研究的各项成果进行统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教研成果包括: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研究专著、成果反响、教学研究成果获奖等;
2.所申报的成果应是我院在职在岗人员2009年度获得的;
3.论文(含论文集、学术会议论文)必须由正规刊物公开发表,非法期刊发表的论文不予奖励;
3.成果应是以我院职工为第一作者且标明作者单位是衡阳师范学院;
4.成果获奖是政府奖励的教学研究成果;
5.2008年因出版、发表时间等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教研成果;
6.科研成果不属于统计范围。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成果均由系(部)持原件到教务处核对,核后原件退还(教材、专著、参考书除外);
2.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封面及封底在内的复印件1份;教材和专著需交原件一份;成果反响应提交准确、完整的复印件(包括检索单位的证明、收录时间,并在复印件上标记其反响标题)1份;成果奖应提交成果奖证书复印件和成果奖文件复印件各1份。
3.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填报成果统计表,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并交电子稿(电子稿一律发送到教研科邮箱hynujyk@163.com);
4.各项成果统计表和相关复印件由部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时间及地点:
西校区:2009年12月3日,办公楼302室;
东校区:2009年12月4日,学术交流中心320室。
附:衡阳师范学院2009年度教研成果统计表
教 务 处
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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