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院内各部门:
2009年度学院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服务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学院学科建设。
二、项目类别
1、学院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2、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3、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学院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限于35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2)青年项目的选题必须是各系现有学科研究方向上的选题,并鼓励在现有学科研究方向上的跨学科研究。
(3)对于已获得两次学院科学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再受理学院基金项目申报。
(4)凡有在研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学院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2.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科研启动项目按人事处提供的名单受理,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选题应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结合各系现有学科研究方向上确定。
3.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
(1)申请学院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其研究成果是从未获得过任何类型资助的研究成果,并以我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2)申请的成果必须是近三年内(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已经出版的著作或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著作主编必须是申请者,系列论文必须是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的论文,系列论文必须要有5篇以上,且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家级专业学术核心期刊以上刊物;
(3)研究成果应是学术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应用价值较大,有评价、反响或应用的价值说明;
(4)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在同等情况下向现有学科研究方向上的成果倾斜。
(5)申请的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每人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学院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成员组成须有3人以上,同一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2.申报者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各系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文档)。
3.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1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4.各系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各系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5.本通知所称“现有学科研究方向”是指2008年9月各系报送的《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基本情况一览表》中所列的学科研究方向,凡不符合学科方向的选题不予受理。
6.申报材料以系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具体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1) 10月12日上午于西校区办公楼105室受理生命科学系、外语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申报材料;
(2) 10月12日下午于西校区办公楼105室受理化学与材料科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系申报材料;
(3) 10月13日上午于东校区办公楼503室受理经济与法律系、新闻与传播系、数学与计算科学系、中文系、体育系申报材料;
(4) 10月13日下午于东校区办公楼503室受理人文社会科学系、教育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音乐系、美术系申报材料。
7.所有申报材料在科技处网页上下载(http://kyc.hynu.cn/)。
8.其它未尽事宜可向科技处计划科咨询。电话: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0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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