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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部门:
现将组织申报2009年衡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近几年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在2009年12月1日以前通过衡阳市科技局组织或主持鉴定(评审、验收),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在本地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均可申报2009年度衡阳市科技进步奖。
二、申报材料
1.《衡阳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项目鉴定证书(评审、验收证书)、应用证明合装成册,一式5份(其中项目鉴定、评审、验收证书必须有1份是完整的,另4份只需附鉴定意见、主持和组织鉴定单位意见、鉴定委员会名单);
2.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完成人员情况表合装成册,一式1份;
3. 主要技术资料1套,凡盖有印章的材料,必须有一份是盖有红印章的原件;
4.《衡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电子文档发送到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
三、其它事项
1. 请相关部门统一于2009年11月2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5室)。
2. 请相关部门抓紧做好2009年的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评审、登记工作,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奠定基础。同时对申报的材料要认真核实,从严把关。
3.《衡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表格可在科技网页http://kyc.hynu.cn/下载中心下载。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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