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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年01月05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院内各部门: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10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0年项目指南》)。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下载地址为国家自科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download.htm)或者科技处网站(http://kyc.hynu.cn/)。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和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 面上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2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3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原则上电子申请书要控制在100M之内。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方式填写中文申请书,申请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在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中选择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使用)”在线填写,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三、申报者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2.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45周岁〔196511日(含)以后出生的〕。

3.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197511日(含)以后出生的〕,主要参与者应以青年为主体。

  四、申报时间

  请各系于200935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统一交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0年度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撰写申请书。申报选题应依据《2010年度项目指南》选定。

  2. 2010年项目指南》、《申报须知》、《限项规定》请申报人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或者科技处网站下载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0xmzn/index.htmlhttp://kyc.hynu.cn/)。

3.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等6部管理办法已于201011日起施行,请各位申请者认真阅读相关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

5. 2010年度申报项目所使用的申请代码,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或者科技处网站查阅(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0xmzn/index.html

http://kyc.hynu.cn/)。

  6. 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由合作单位在相应栏目加盖一级法人公章;项目所有成员均需在申请书上签字;签字后交所在系(部)审核。

  7.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的时候,应当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对形式要件进行自查,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名后交所在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请登陆科技处网页(http://kyc.hynu.cn)下载。

  8. 请各系按照召开的系主任工作会议的申报指标和要求,针对《课题指南》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9. 我院单位注册代码为42100808A0444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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