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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年07月13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院内各部门:
  201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基金项目资助类别和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为: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衡阳联合基金项目重点和一般项目。
  2.资助强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为50万元;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30万元;重点项目为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为3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为20-30万元、一般项目为5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地球科学和管理科学不设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凡我院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1-2012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2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申请省基金项目。
  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正式受聘于我院的申请者,每年在我院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
  (2)申请者曾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3)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1项为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所有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
   2.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群体各成员学科专业具有关联性,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研究群体(10-15人)。
  (2)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研究工作已经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某基础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研究群体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把握研究方向、凝炼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入选国家级或省部级的学术人才支撑计划。
  (4)研究群体应有3-5位研究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研究骨干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
  (5)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承担省自科基金项目期间,每年须在研究群体所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六个月以上。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2/3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须两名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
  (3)申请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获国务院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②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排名在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二位)者。
  ③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学习或访问一年以上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证书,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的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省基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已获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方式
  1.2012年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按条件采取自由申报。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其中青年基金项目可占用重点和一般项目指标。
  3.为确保项目申报的数量与质量,数学与计算科学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化学与材料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生命科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系必须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至少1项,否则不受理该系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推荐项目排序,将盖系部公章和系主任签字的推荐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于2011822送交科技处计划科。  
  四、申报流程
  201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网上申请,使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申报过程分以下几个阶段:
  1.个人申报阶段
  201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流程指南)。项目申报请用2011年制的项目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均不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我院人员按《项目指南》要求拟题申报,并于2011年7月15日后登录湖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hnst.gov.cn。2011年8月21日前必须完成在线填报。
  2.学院审查阶段
  2011年8月22~23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将形式上存在的问题反馈于项目申报人,申报人根据形式和资格审查意见在申报系统中在线修改。
  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011年8月24~25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网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按湖南省自科基金委下达的申报限额数,推荐申报项目。
  4.学院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修改《申请书》
  2011年8月26~28日,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人在网上修改《申请书》。
  5.上报纸质《申请书》阶段
  经审查修改定稿《申请书》后,各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请书》,各系于2011年8月29日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申请书》的要求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2.本年度学科代码有大的变更,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报送的纸质《申请书》的内容与网报填报的《申请书》内容必须保证完全一致。
  4.正式上报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衡阳联合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各4份;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质件4份。
  5.《申请书》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在纸件中提供可证明本人身份、能力和水平的有关证件(复印件)附在上报的纸质《申请书》(表一)的最后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撰写提纲要求,网上填报《申请书》。
  2.承担2008年及以前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结题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承担2009年及以后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已结题除外。
  3.承担省自科基金项目两次后未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或省部级重点以上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除外),暂不能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4.《申请书》中如有外单位合作者即被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纸质《申请书》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5.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字。
  6.我院的申报单位代码为2003A。
  7.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学院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
  8.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管理文件,或向科技处计划科咨询。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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