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自第四届科技工作会议以来,全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力地推动学院科研工作上层次、上台阶,在科研管理工作岗位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为促进全院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学院决定表彰一批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科研管理先进集体:院内各系(部);
2.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科研管理工作者。
二、设立奖项及名额
1. 科研管理先进集体6个;
2.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6人。
三、评选条件 1. 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1)坚持正确的科研工作方向,系领导重视、按照学院布署,科学规划、积极指导本系科研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科技政策,制定了得力的科研管理措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完善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档案;
(3)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科研工作,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业绩显著;
(4)申报集体班子凝聚力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团结合作,工作效率高。
2.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取得了较突出的管理工作实绩;
(3)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在组织所在部门的课题申报、成果申报、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以及科研统计等工作,受到本部门的好评;
(4)在科研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仍在科研管理岗位。
四、评选步骤与奖励
1. 各集体或个人自由申报;系部推荐;科技处进行资格审查;专家评选;院领导审批;
2. 被评为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者,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要求
1. 申报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申报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并报送其纸质表一式1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报送参评先进相关附件材料1套;
3.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各系限推1人;
4. 所有申报材料,请各系统一于2011年10月13日报送科技处成果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5室,联系电话:3456099),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5. 请各系认真组织此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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