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2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产学研结合、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七个专题的一般项目。
二、申报指标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衡阳市科技局下达我院申报指标为一般项目10项。请各系按照规定的项目指标进行申报(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撰写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根据《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通用表格)的样式撰写申请书(最终在网上申报打印)。
2.各系审核上报学院 各系对本系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申报指标数排序推荐,于2012年3月14日统一将申报的纸质样表申请书1份、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4)和排序名单(各系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所交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逾期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3.学院审核推荐 科技处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申报限额,组织专家进行推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4.项目申请人网报 学院推荐的项目申请人于2012年3月20日前通过衡阳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同时,科技处进行网上审核,审定无误后,通知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打印项目申请书(注:上传完成后不再修改,必须保证项目纸质申请书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
5.项目申请人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人于2012年3月21日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并简装成册)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全部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2.附件中的申请表仅作样表填写参考,《项目申请书》必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对于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3.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2012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进行申报。不在《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5.各专题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申报指南》。其中申报“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研究团队中,3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不得低于30%;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系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2012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2.《2012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相关参考样表请在科技处 “下载中心”网页下载。 3.有关申报工作的事宜可向科技处计划科咨询,电话:0734-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2年2月15日
附件: 附件1:2012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用表 附件3:2012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各系申报限额
附件4:2012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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