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3年度学院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学院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2.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3.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学院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限于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2)青年项目的选题必须是各系现有学科研究方向上的选题,并鼓励在现有学科研究方向上的跨学科研究。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①已获得两次学院科学基金资助的; ②在研的院级科研项目及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含省级及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负责人; ③所主持的院级科研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2.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科研启动项目按人事处提供的名单受理,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选题应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结合各系现有学科研究方向确定。
3.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
(1)申请学院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其研究成果是从未获得过任何类型资助的研究成果,并以我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2)申请的成果必须是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已经出版的著作或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著作主编必须是申请者,系列论文必须是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的论文,系列论文必须要有5篇以上,且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家级专业学术核心期刊以上刊物;
(3)研究成果应是学术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应用价值较大,有评价、反响或应用的价值说明;
(4)成果收购立项资助项目在同等情况下向现有学科研究方向上的成果倾斜。
(5)申请的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1.每人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学院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成员不少于3人,同一人当年申请和参与的科研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2.申报者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各系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用通表)。
3.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1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4.各系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各系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以系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503办公室,具体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受理时间 |
系部 |
10月10日上午 |
外语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中文系、生命科学系 |
10月10日下午 |
化学与材料科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系、美术系、音乐系 |
10月11日上午 |
经济管理系、法律系、新闻与传播系、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
10月11日下午 |
人文社会科学系、教育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系 |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研究年限统一为2014-2015年,结题成果要有标注。
2.所有申报材料在科技处网页上下载(http://kyc.hynu.cn/)。
3.其它未尽事宜可向科技处计划科咨询。电话: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3年9月12日
2013年学院项目申报通知及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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