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应类型申请书的撰写提纲。
二、2014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地区基金项目。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等。
三、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5.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6.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7.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采用在线填写的申请人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开通申请人资格,领取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
2.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访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受理专栏(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index.html)下载2014年版申请书后,按要求完成申请书撰写,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书正文部分严格参照所报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撰写提纲》会自动生成,所生成文字不要修改或删除。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书最后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请提前盖章。
3.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2014年项目指南》“限项规定”,严格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等信息。同时,请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并做出承诺,遵照执行。
4.申请书份数:申请书与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用A4纸、双面(签字盖章页除外)复印或打印、包贴装订,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一式3份,其它各类项目申请书均为一式2份。
5.鉴于今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相关项目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顺利提交项目申请书。请各系于2014年3月5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包含附件材料)、汇总表(以上均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和“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须审核后签字盖章)统一交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逾期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结合学院学科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等工作,依据本学科方向的特点,对系部申报人员开展申报论证会,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 2.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属二本院校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加强申报指导,省自科基金办将组织省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阅和指导。为了假期方便广大教师,请有意者将申请书PDF版本(标注姓名)于2月12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由科技处统一打印、送审。逾期不再受理。2月28日将申请书返回。
3.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按要求撰写申请书。申报选题应依据《2014年度项目指南》选定。填写申请书时,应当对照《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对形式要件进行自查。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项目组成员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14年“限项规定”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信息(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
5.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由合作单位在相应栏目加盖一级法人公章;项目所有成员均需在申请书上签字;签字后交所在系(部)审核。
6.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计划科。联系人:唐全鑫,手机:13786480332(若要开通账号,请直接发短信留申请人姓名和邮箱,信息务必准确!),邮箱:hykjc@126.com。
附件:
1.2014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受理专栏(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index.html)
2. 2014年国家自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pdf
4. 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pdf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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