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4年度学院产学研用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简称“2011计划”)、《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湘发〔2008〕14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湘教发〔2010〕45号)精神,推进我院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将我院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增强我院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推动“2011计划”的实施。
二、项目培育类别和资助强度
1.培育类别:自然科学产学研合作类和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类,项目类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申报自然科学产学研合作项目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学院为技术依托、产业化为目标,合理利用我院科技创新资源并与地方企业的需求进行有效对接,与地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进行协同创新,能解决地方产业尤其是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加强与企业的联合攻关,创造和转化一批高水平的原创性科技成果。
(2)申报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必须以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导向,整合人才、智力资源,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发挥高校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区域、行业、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发掘、弘扬湖湘文化,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智力支持。
2.资助强度: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培育期限为三年。对于培育期满、经专家验收合格且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学院将继续滚动资助。
三、立项数量
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推荐申报的方式,学院2014年度产学研用培育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5个以内。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学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3.项目主持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较强的应用研发能力。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关于实施衡阳师范学院产学研用培育项目的意见》(院科字(2012)7号),按照《意见》要求填报申请书。
2.项目要充分体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内涵,与相关行业产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合作,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外单位参加,院内其它系部参与。
3.每人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产学研用项目,同一人当年申请或参与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4.申报项目应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为鼓励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单位开展实质性的产学研合作,在申报项目时先提交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无固定格式),得到项目立项通知后,与学院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照合同要求和《衡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相应项目必须在半年内制定明确的合作计划、签订责权明确的产学研用合作协议(框架协议无效)后,学校才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6.项目实行严格的三审制度:形式审查、项目初选、组织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提供5分钟的PPT进行答辩汇报(从项目建设的背景、内容、前期市场需求调查及项目技术创新点、科研团队情况、商业化可行性、未来赢利点、项目实施后的预期目标,以及即将带来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汇报)。
7.申请人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各系填写《衡阳师范学院产学研用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请各系于2014年10月20日统一将《项目申请书》(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附在申请书后一起装订)、《合作意向书》1份(附在申请书后一起装订)、《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技处产学研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8室),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系部为单位发送到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
六、注意事项
1.项目开始时间统一为2015年。
2.所有申报材料在科技处网页上下载(http://kyc.hynu.cn/)。
3.其它未尽事宜可向科技处产学研科咨询(电话:8486633)。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4年9月1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衡阳师范学院产学研用培育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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