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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从2014年下半年起,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下同)结题材料正式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流程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结题流程:
(1)上报材料。所有项目均需提交纸质结题材料1份(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附件材料等)。
(2)学校验收审核。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3名专家,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进行验收审核。重点、青年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同行专家进行结题验收,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2人;鉴定专家应亲笔签名,专家鉴定意见书应加盖专家组组长所在单位公章(二级单位章亦可)。
(3)网上填报并上传专家推荐意见。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页面,著作只传版权页)。同时将签署了专家意见和学校意见的那一页电子图片贴在表格对应的位置中,然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对应的附件中。
(4)学校推荐。科技处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5)省教育厅审核。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2.有关要求:
(1)纸质结题材料请于2014年12月18日前由系部统一交到科技处计划科。逾期及个人不予受理。
(2)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延期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左右。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3)面向省教育厅创新平台设置的“湖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和“高校产业化培育项目”的结题参照重点项目管理。
科技处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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