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有关部门: 2016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技项目计划 1.科技重大项目; 2.科技支撑计划; 3.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4. 软科学研究计划; 5.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二)科技平台计划 (由学科办组织申报)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科技服务平台。 (三)产学研结合计划 二、申报程序 1.登陆申报系统。申报项目登陆(www.hyinfo.gov.cn),进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已注册的不重复注册,同一单位仅限一个用户名,密码可咨询项目受理中心。 2.填报项目信息。申报人应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须通过系统将项目信息上传推荐单位。待项目正式立项后再按要求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市财政局(企业科)存档。未进行网上申报、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3.严把推荐关。科技处对项目进行形式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再经“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统一推荐到市项目受理中心,市项目受理中心将受理项目名单报送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立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重点研发方向、预期目标等内容,不在《2016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2. 县市可推荐6个项目。 3. 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在市直有关部门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 4.承担科技项目未验收/结题的原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承担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结题的原申报单位,不得申报项目立项。 5.五年内承担两次(含两次)以上科技项目,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立项。 6.在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科技年报中未填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数据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立项。 四、立项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支持衡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科技成果在衡阳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2.优先支持原则。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科技产业园区项目;优先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的项目。 3.公正公开原则。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除网评外,还需要会议评审答辩。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为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计划科:8484913 市项目受理中心:8855202
附:2016年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6.4.2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