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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数学与统计学院   发表日期:2021年01月15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非集中接收申请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其官网“通知通告”、“项目指南”栏目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政策法规”栏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以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于近期公布。务必关注《指南》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以及各类别项目的学部及处室具体规定)。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由申请人汇总编制。202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要求提交附件材料,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用于学院和科研处初审),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按时报送到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形审,科研处将初审、形审通过的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提交。项目获批准后,项目申请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一定要完成合作人、合作单位的签字盖章工作,学校核查后才能在系统提交项目)。

6.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内容。申请人涉及违反科研诚信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科研诚信处理相关文件及案例查阅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kycx/04/

三、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预申报完善(115日前)

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申报申请书(2020年申报未获资助人员可结合反馈意见),新增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114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账号申请表,申报人完成系统的注册激活。115由学院统一将申报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115-226)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的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1份交学院。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227-35)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阶段:申报人再次修改、完善(36-310日)

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书,310日下午5点系统关闭。

第五阶段:学校审查、汇总、上报(311-3 15)

科研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申请书。311由学院统一将申请书1份(有合作单位的,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附在申请书后面)、申报汇总表、申报人承诺书、学院审核承诺书、参与外单位国自科项目承诺书(未报送参与外单位承诺书,后期不予盖学校公章)各1份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

四、特殊说明事项

1.《指南》将于近期公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项目指南”栏。

2.《指南》公布后,科研处将结合项目形式审查中遇到的问题编制《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科研秘书可在计划科业务群下载,申请人签字后的《形式审查表》交学院存档。

5.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111日科研处组织的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要点及形式审查培训会,组织学院项目申报人认真学习领会申报通知、指南要求,按照申报要求时间节点,利用好假期时间,高质量的完成申请书撰写工作。

请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期间关注衡师国自科申报微信临时群(群二维码会发科研秘书),一些申报信息和问题可在群内及时沟通交流。

联系人:雷海玲 咨询电话:848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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