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院科字[2015]2号)相关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部门2021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2021年度校内教师和外请专家学术讲座计划;
2.2021年度承办的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计划。
二、具体要求:
1.学术活动内容要密切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内容充实,确保档次与品位。学术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淫秽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不得有境外非法宗教、邪教和极端思想的渗透。
2.各学院每年至少邀请校外专家做两场学术报告、校内教师至少做三场学术报告。邀请的校外专家应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是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行业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术报告内容应体现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与我校学科及专业建设相一致。校内教师学术讲座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的老师承担,学术讲座所选题目及所讲内容必须与其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相一致,而且是自己的科研成果或正在进行的科学研究。
3.所有相关表格见附件,上报的学术讲座计划应明确讲座主讲人及其职称学历、讲座主题、举办时间等。
4.其他未尽事宜见《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请各学院将计划安排表纸质文档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发送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于2021年3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503室。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