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日常通知 - 日常通知全部内容 - 正文

“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9-04-01]   阅读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2009年上学期“清明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二、课程调整安排

4月6日(第7周星期一)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补课。

             教 务 处

2009年3月26日


联系地址: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话:0734-8484934 EMAIL: maths@h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