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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年10月28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院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和编制核定暂行办法》(院政字[2011]2号)和《衡阳师范学院2014年教职工竞聘上岗方案》(院政字[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

1027召开竞聘上岗工作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1028-30日,各部门研究本部门岗位、职数、职责、任职条件,并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 (部门)岗位职数、职责及任职条件申报表》(含电子文档),报到院教职工聘用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1031-11月3,公布各部门岗位、职数、工作责任、任职条件,参聘人员第一次报名,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聘用上岗报名表》2份,填写后交到应聘部门;

114-5日,各部门将参加岗位竞聘的报名表汇总报送到院教职工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116,公布各部门岗位第一次报名情况;

117,需要调整报名的竞聘人员到院教职工聘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整报名(第二次报名);

1110公布各部门岗位第二次报名情况并将报名表转送各用人部门;

1111-13日,用人部门对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考核并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1114,用人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到教职工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1117,院教职工聘用委员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1118-24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1125,学院审批;

1126-27日,岗位异动人员到新部门报到,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1128,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部门要将学院关于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的要求及时向教职工进行传达,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

2.合理设置岗位条件。各部门要根据《衡阳师范学院2014年教职工竞聘上岗方案》(院政字[2014]5号)文件规定的岗位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本部门岗位职责、要求,合理设置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教学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规范岗位聘用。要按照核准的岗位及职数和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得突破公布的职数,不得给应聘对象私下许诺,不得将其他部门的人员以试用等名义提前到本部门工作。

4.加强组织领导。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是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学院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联系方式

1.院教职工聘用委员会办公室设人事处(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五楼)525办公室。

2.联系人:唐秋华 彭艳 刘援华

3.联系电话:8486602 3456041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 (部门)岗位职数、职责及任职条件申报表

2.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聘用上岗报名表

人事处

20141027日  


联系地址: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话:0734-8484934 EMAIL: maths@h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