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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年04月02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清明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提议如下: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4345放假,共三天。其中,45(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3(星期六)44(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课程调整安排

45(第六周星期一)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补课。

党政办公室

2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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