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通[2010]22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86号)的文件精神,请各部门根据文件中的“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及“推荐材料要求”,积极推荐合适的人选,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新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20室)。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或“湖南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下载。
联系电话:8486660
附:《关于做好2010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86号)
人事处
2010年8月18日
关于做好2010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工字〔2010〕86号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发[2004]57号)要求,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10年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工程”人选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含中央在湘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选拔的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具体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具体条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有重大学术影响,年龄在50岁左右(其中4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下同)。
2、第二层次人选具体条件: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有较大学术影响,年龄在45岁以下。
3、第三层次人选具体条件: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有较为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年龄在45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的占60%以上)。
三、选拔数量与程序
(一)推荐“工程”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要按照《湖南省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湘人发[2004]1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市属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市州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初步评选,经市州委、市州政府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其主管部门初步评选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今年共选拔“工程”人选470名左右(其中一层次人选35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75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360名左右)。为保证申报人选质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候选人一般不超过20人(重点大学不超过40人)。
(四)“工程”人选推荐工作要与各地区、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所推荐的人选要突出重点,体现本地区、本部门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
(五)已入选本“工程”二、三层次的人选,可往上一层次申报,也可越层次申报。
四、推荐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选必须提交的材料(表格须附电子文档)
1、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
2、《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3份(见附件1,表格可以从湖南人事编制网站:www.hnrst.gov.cn下载),每份用胶固定装订线;
3、《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必须用Excel制作),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4、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文等附加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
(二)人选推荐材料务必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