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通[2010]24号
院属各部门:
为使今年的新聘用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完成角色转变,更有效地履行其岗位职责,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行教师执证上岗制度,现就做好我院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的对象为:①2010年新聘教学、教辅人员;②去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需参加补考课程和《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的培训。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具有其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参照执行)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岗前培训”。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职改领字[2004]11号,[2004]13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起:凡申报评审、初次认定教师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培训内容
采用集中授课与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等五门课程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过好教学科研关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三、培训时间与考试
1、此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31日,请各系部及时通知本部门来报到的新进人员和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带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相片来人事处师资职称科(新校区办公楼520室)报名交费,领取教材和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表。
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7日。
9月18日上午8:30开学典礼并正式上课。
培训地点:9月18日、19日在新校区文科楼622教室;10月16日至31日在新校区计算机楼一楼125教室(录播教室)。
2、培训结束后, 11月初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结业考试。
3.根据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四、费用
①培训费:培训费根据省高校师培中心通知精神,由于省物价局对2010年岗前培训收费标准还在审批中,今年的收费暂预收380元/人(76元/门)。待省物价局新的岗前培训收费标准正式下达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收费。
②教材资料费:今年岗前培训统一使用湖南省教育厅重新组织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教材,全套书共5册145元,要求培训人员人手一套。补考的人员只需购买补考课程的教材和《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的教材。
五、培训要求
1.为办好此次培训,特成立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人事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师资职称科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以国考形式进行,要求高,考试严,且当年不安排补考,未合格课程需到下年度参加考试。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人事处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事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盖章后再向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凡无故缺勤者或因请假出勤率达不到80%者,一律不能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
4.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撰写1篇不少于1000字的岗前培训心得体会,用A4纸打印一份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由于教师岗前培训是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的硬性工作,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按时到人事处师资职称科报名、交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486660
附:2010年教师岗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人事处
2010年9月8日
2010年教师岗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举办单位:衡阳师范学院 上课起止时间:9月18日—10月31日
月 |
日 |
星期 |
时间 |
授课内容 |
授课教师 |
9 |
18 |
六 |
上午 |
开学典礼 |
人事处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廖建平教授 |
下午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廖建平教授 |
9 |
19 |
日 |
上午 |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
魏书敏副教授 |
下午 |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
魏书敏副教授 |
10 |
16 |
六 |
上午 |
讲座 |
人事处处长 |
下午 |
高等教育学 |
赵新云副教授 |
10 |
17 |
日 |
上午 |
高等教育学 |
赵新云副教授 |
下午 |
高等教育学 |
赵新云副教授 |
10 |
23 |
六 |
上午 |
讲座 |
科技处处长 |
下午 |
高等教育学 |
赵新云副教授 |
10 |
24 |
日 |
上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刘克善教授 |
下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刘克善教授 |
10 |
30 |
六 |
上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刘克善教授 |
下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刘克善教授 |
10 |
31 |
日 |
上午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罗文正副教授 |
下午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罗文正副教授 |
备注:采用集中授课与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上课时间: 上午 8:30至11:40 下午14:00至17:10
上课地点: 9月18日、19日在新校区文科楼后栋622教室; 10月16日至31日在新校区计算机楼一楼125教室(录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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