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湘”、“人才强省”和“四化两型”战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培养、造就更多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科学普及带头人,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湖南、促进富民强省作出新的贡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八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我省(含中央在湘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候选人1名。
三、获奖人数
本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在本次获奖人员中再择优推荐若干名作为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评选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省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基层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省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各推荐单位要组建专家评议组,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五)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推荐材料报送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第八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
(二)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组织撰写,要求真实、准确,具体介绍候选人的政治思想、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学风建设、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
(三)候选人主要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4.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
5. 技术应用证明;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其他。
上述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四)候选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吋)。
(五)录入了上述(一)至(四)项推荐材料内容(word电子文档)的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
(六)报送推荐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第八届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衡阳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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