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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年06月01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系总支委员会

数计系党字[2011]7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经系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按照创先争优活动中共产党员“五带头”的要求,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当好表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成绩优异;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言行一致,努力构建和谐班级、平安校园。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08级、09级和10级学生中的正式党员。

评选名额: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党支部3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党支部2人。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召开党小组会议,按评选条件和名额确定候选人。

2.党小组写好候选人事迹材料并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3.党支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核。

4.召开支部委员会,审定“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5.对拟定“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6.党支部将“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报系党总支审批。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学生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按照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程序,坚持标准,注重工作学习实绩和师生公认,做细致工作,注意征求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学生的意见,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

2.各党支部在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附件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主要事迹约500字),推荐审批表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615前报送系党政办公室,其Word电子文档发至电子信箱:xiaoshuqun2006liu@163.com。系党总支会议审核确定优秀学生党员人选,经一定形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五、表彰形式

“七一”前夕,系党总支将对受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努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使学生党建工作和我系改革发展事业继续向前推进。

附件:

1.数学与计算科学系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2.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填写说明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党总支

2011525

点击下载数学与计算科学系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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