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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7天。
二、课程调整安排
10月6日(第六周星期四) 、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五)的课程分别调至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补上。
三、请各教学部门认真做好10月8、9日的教学组织工作,确保教学的顺利运行。
党政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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