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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劳动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1日(星期三),共三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假日。
二、课程调整安排:
4月29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7日(星期六)补上。4月30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4月28日(星期日)补上。
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跨学科选修课程停上一周,延期一周结束。
衡阳师范学院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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