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就学校2021年部门财务预算编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积极稳妥
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在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预测2021年的收入和支出。确保收入项目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支出项目全面完整,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二)保证重点
各部门应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与学校财力可能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各项支出预算。
(三)严控行政成本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中央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高校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转经费。学校始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通过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报内容
2021年部门财务预算编报内容主要分为: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主要是指省、市财政拨款、学杂费收入、其它收入。省市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由财务处测算,其它收入(如考试费、报名费、补考费、房屋租金、岗前培训费等)请相关部门测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运行支出预算。日常运行经费由各部门申报。新增经费项目或增减变动较大的经费项目请注明,并说明理由、测算依据。日常运行经费在2020年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由计划财务处提供测算依据。
“实践教学费”、“教学耗材费”实行归口申报及统一管理。各学院先将2021年所需实践教学费、教学耗材费预算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定、汇总后编制预算方案;
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贴、住房公积金由人事处提供测算依据;
(三)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各部门在日常运行支出以外,为完成学校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而发生的年度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学校对基本建设、专项维修、设备图书购置、“质量工程”建设费、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费按项目核算,对上报的专项项目根据轻重缓急,采取择优、择重点排序的方法确定必做项目和备选项目。
1.申报专项经费的项目必须符合学校及本部门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建设规划的资金支出范围,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充分的论证以及真实合理的项目预算。
2.凡申请由本部门直接负责管理及实施的专项项目,直接上报计划财务处。
3.凡申请购置教学设备的项目,归口在教务处统一管理。各需求单位先将拟在2021年购置的教学设备需求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学院设备的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汇总,根据轻重缓急排序编制学校教学设备购置预算方案。
4.凡申请购置行政办公设备的项目,归口在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各需求单位先将拟在2021年购置的行政办公设备需求计划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根据轻重缓急排序汇总后编制行政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方案。
5.凡申请基建新建项目、房屋结构性改变及屋顶整体维修项目归口到基建处统一管理;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归口到后勤处统一管理。基建处、后勤处分别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审核、审定、汇总,根据轻重缓急排序编制预算方案。
6.凡申请“质量工程”建设费、科研经费、学科建设费等教研科研项目,需根据2020年度进校经费情况和2021年预计进校经费以及学校相关文件测算2021年配套经费;师资队伍建设费需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及经费标准测算经费。
7.申报多项专项项目,各部门需按轻重缓急原则对其进行排序,学校将根据申报排序情况及财力的可能,核定专项项目。
8.政府采购预算要应编尽编。认真足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得漏报、少报。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采购品名必须要细化到三级及以下名目。具体操作参照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
三、编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是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部门财务预算是学校收支总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其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也直接影响到2021年收支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因此,为保证学校资金使用畅通,请各部门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2021年部门经费预算请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归类申报,如有增加,请在备注栏*号标注,字体加粗。
(三)测算精细精准。所有的预算经费项目均应提供测算过程及标准依据,编实编细。尤其是新增经费项目或增减变动较大的经费必须提供测算的政策依据、理由或增减变动的原因、依据。各部门预算完成后,报送分管校领导初审,按时汇总报送指定部门。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真实、准确、合理,编报及时。
(四)按时报送材料。2021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开始,相关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电子与纸质两种版本,且纸质材料上必须加盖部门印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各部门要将实行归口及统一管理的项目预算于6月29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各部门于7月6日17:00前报送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东校区办公楼218室)。联系人: 张冰清; 联系电话:8484919;QQ邮箱:415242865@qq.com。
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7日